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潘曉光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決定:
潘曉光任溫州市政務服務局副局長,免去其溫州城市大學(溫州廣播電視大學、溫州老年大學、溫州市工人業余大學、溫州社區大學)副校長職務;
高曉靜任溫州市政務服務局副局長;
姚海任溫州市政務服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賴曉華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溫州市委員會會長,免去其溫州市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鄭昆任溫州體育運動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張海飛任溫州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瑞安塘下分區管委會主任(副縣長級)(試用期一年);
免去周有銘的溫州市政務服務局副局長職務。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主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辦公室,溫州軍分區,市法院,市檢察院。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