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32條”力推社會資本辦醫
到2015年全區民辦醫院床位占四分之一龍灣新聞網訊(葉康遠)4月1日,區政府第13次常委會研究通過我區《關于加快推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施意見》,我區將放寬準入范圍,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允許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收購兼并、融資租賃等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并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到2015年,力爭全區非公立醫療機構的床位數占全區總床位數的25%以上。
據介紹,全區目前民營醫院僅6家,門診部28家,診所79家,編制床位數492張,年門診量約49萬人次,住院量約7000人次。總體而言,全區社會醫療機構呈現的特點是:數量少,規模小,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相對不高,尚未形成與公立醫療機構有效的互補與競爭態勢。
放寬社會資本
辦醫準入門檻
此次推出的《實施意見》)共32條,明確規定在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和準入標準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對推進吸引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提出了明確目標:優化醫療資源配置結構,力爭到2015年,社會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占全區總量的比例、辦醫質量和辦醫水平有明顯提高,鼓勵境外投資者以合資、合作、獨資形式舉辦醫療機構,吸引港澳臺地區資本及國際知名醫療實體參與舉辦醫療機構,建立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元辦醫格局,在全區建成和發展一批有一定規模、一定社會影響、一定品牌特色的社會醫療機構,力爭社會資本辦醫走在全市前列。
社會資本辦醫
可獲政策扶持
《實施意見》在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等方面,有很多突破。比如土地規劃方面,我區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用地可以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相應土地使用權作為國有資本保留,針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用地,國土部門按照經營性用地出讓的規定辦理手續。鼓勵社會資本利用“退二進三”的廠房舉辦醫療機構。在財政稅收方面,《意見》指出,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同等享有公辦醫療機構的各項稅收待遇,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繳納的其他稅費地方所得(留成)部分由區財政予以適當返還。從事傳染病、精神疾病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營利性民辦專科醫療機構繳納稅費的地方所得(留成)部分由區財政給予減半補助。區政府在購買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獎補資金以外,自2013年起,區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暫定三年)民辦醫療機構專項獎勵補助資金用于重點扶持民辦醫療機構學科建設、等級創建、基建項目、設備購置、衛技隊伍建設。此外,對實行規范化管理的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已經衛生行政、財政部門認可的,該醫療機構上一年度門診總人次數和實際占用總床日數按門診每人次4元、實際占用每床日8元給予補助。
民營醫院抑或
迎來發展春天
實施意見能否使民營醫院發展走進春天?對此,不少民營醫院負責人表示,此舉將會提高民營醫院的醫療管理、醫療技術,有利于在醫療市場上公平競爭。“意見允許公立醫院衛技人員應聘民院和醫師多點執業,為解決民院人才短缺提供了機遇和途徑。特別在人才引進上能同等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解決了民院的許多困難,明確了民營醫院和公院一樣,可通過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起始價與公院一樣評估確定,這對民營醫院尤為重要和迫切。”溫州王僑骨傷醫院王魁勝院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