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采海砂60余萬噸 蒼南警方破獲系列非法采礦案
溫州網訊 近日,蒼南縣公安局成功破獲系列非法采砂案件,共采取刑事強制措施50人,初步查證該涉案團伙盜采海砂60余萬噸,涉案價值金額達2000余萬元。該案是溫州首例實現“采、駁、運、卸、銷”全鏈條打擊的海上非法采砂案件,為全市深化涉海犯罪案件協辦機制,實現此類案全鏈條打擊提供了蒼南經驗。
2022年上半年,民警在工作中對重點區域摸排時,發現一條涉及海砂的非法采砂線索。鑒于案情復雜,蒼南縣公安局立即聯合相關部門采取專案偵查的工作模式,成立專案組。
辦案民警介紹,海砂作為僅次于石油天然氣的第二大海洋礦產,海砂有著眾多用途,其中最主要的用途之一就是作為工程建設的原材料,尤其是大型建設的填海造陸環節。由于海砂當中的鹽分氯離子會侵蝕鋼筋,給工程帶來安全隱患。因此,早在2004年8月,建設部就下發《關于嚴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見》,明確海砂的開采、除鹽處理、混凝土拌制等過程都有嚴格的規定,而且建筑工程中采用的海砂必須是經過專門的淡化處理。
民警稱,近年來,陸地砂礦資源逐漸減少,不少人在利益驅使下,開始大量非法采掘使用海砂。為獲得更多利益,不法分子會對采砂船進行非法改裝。在砂船抽砂的過程中,依附在海床上的海洋生物會被連根拔起,海底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
經過對涉案線索抽絲剝繭,警方迅速掌握了涉案船只動向,4月7日,蒼南縣公安局聯合市公安局海防支隊、溫州海警局等多部門,在龍港琵琶山附近海域查獲“錦華353”號船只,查獲海砂1050噸,抓獲船只股東管事黃某發、船員王某等5人。
為徹底打掉該非法采礦團伙,專案組民警多次前往福建連江等地,查找案件背后股東下落,并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鄭某等人身份和多艘相關涉案船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專案組民警先后在蒼南、龍港、福建連江等地抓獲鄭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扣涉案的3艘千噸級海砂運輸船舶。
經查,2020年以來,鄭某、劉某、林某等人組成非法采砂團伙,購買多艘船只改裝成吸砂船,在福建閩江口一帶海域非法開采海砂,并通過海砂中介遙控指揮高某、陳某某等人開船到閩江口或崳山島一帶海域運砂。并由黃某等人駕駛船只返回到平陽、龍港一帶的碼頭卸砂,再銷售給蒼南、龍港、平陽等地的混凝土公司。
目前,該案累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50人,初步查證的涉案盜采海砂60余萬噸,涉案價值金額達2000余萬元,涉案混凝土公司10余家。